觸屏已經是我們身邊電子設備的常態了。觸摸事件當然也是隨著觸屏的出現,用戶使用最多的事件啦!
難道使用觸屏事件后,其他原來的鼠標事件就都不能用啦?當然不是,只不過不是那么好用啊。
針對鼠標事件,有哪些不適應?
dbclick
觸屏設備不支持雙擊事件。雙擊瀏覽器窗口,會放大畫面。
可以通過在head標簽內加上這么一行:
代碼如下:
<meta name="viewport" content="width=device-width, minimum-scale=1.0,maximum-scale=1.0,user-scalable=no">
可以實現,我們編寫的頁面不會隨著用的手勢而放大縮小。
關于meta標簽,我還沒有研究過,罪過啊。
mouse
在觸屏上,我們單擊一個元素,會相應的觸發:mousemove mousedown mouseup click,所以當我們編寫移動客戶端界面時,可以為元素直接添加move事件,可以提高效率。
同時也會觸發mouseover與mouseout,測試結果,我發現,只有當頁面第一次刷新時,單擊元素,參會觸發mouseover事件。
隨著觸屏移動端設備的普及使用,W3C開始制定TouchEvent規范。
觸摸事件
該類事件會在用戶手指放在屏幕上面時,在屏幕上滑動時,或從屏幕上移開時觸發。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觸摸事件。
1、touchstart
當手指放在屏幕上觸發。
2、touchmove
當手指在屏幕上滑動時,連續地觸發。
3、touchend
當手指從屏幕上離開時觸發。
4、touchcancel
當系統停止跟蹤時觸發,系統什么時候取消,文檔沒有明確的說明。
【總】以上四個,是w3c提供的觸摸事件,只針對觸摸設備,最常用的是前三個。
由于觸摸會導致屏幕動來動去,所以可以會在這些事件的事件處理函數內使用event.preventDefault(),來阻止屏幕的默認滾動。
除了常用的DOM屬性,觸摸事件還包含下列三個用于跟蹤觸摸的屬性。
1、touches:表示當前跟蹤的觸摸操作的touch對象的數組。
當一個手指在觸屏上時,event.touches.length=1,
當兩個手指在觸屏上時,event.touches.length=2,以此類推。
2、targetTouches:特定于事件目標的touch對象數組。
因為touch事件是會冒泡的,所以利用這個屬性指出目標對象。
3、changedTouches:表示自上次觸摸以來發生了什么改變的touch對象的數組。
每個touch對象都包含下列幾個屬性:
4、clientX:觸摸目標在視口中的x坐標。
clientY:觸摸目標在視口中的y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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