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個開發人員都有面向對象語言(比如C++、C#、Java)的開發經驗。 在傳統面向對象的語言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 - 類和實例。 類定義了一類事物公共的行為和方法;而實例則是類的一個具體實現。 我們還知道,面向對象編程有三個重要的概念 - 封裝、繼承和多態。
但是在JavaScript的世界中,所有的這一切特性似乎都不存在。 因為JavaScript本身不是面向對象的語言,而是基于對象的語言。 這里面就有一些有趣的特性,比如JavaScript中所有事物都是對象, 包括字符串、數組、日期、數字,甚至是函數,比如下面這個例子:
// 定義一個函數 - add
function add(a, b) {
add.invokeTimes++;
return a + b;
}
// 因為函數本身也是對象,這里為函數add定義一個屬性,用來記錄此函數被調用的次數
add.invokeTimes = 0;
add(1 + 1);
add(2 + 3);
console.log(add.invokeTimes); // 2
在面向對象的語言中,我們使用類來創建一個自定義對象。然而JavaScript中所有事物都是對象,那么用什么辦法來創建自定義對象呢?
這就需要引入另外一個概念 - 原型(prototype),我們可以簡單的把prototype看做是一個模版,新創建的自定義對象都是這個模版(prototype)的一個拷貝 (實際上不是拷貝而是鏈接,只不過這種鏈接是不可見,給人們的感覺好像是拷貝)。
讓我們看一下通過prototype創建自定義對象的一個例子:
// 構造函數
function Person(name, sex) {
this.name = name;
this.sex = sex;
}
// 定義Person的原型,原型中的屬性可以被自定義對象引用
Person.prototype = {
getName: function() {
return this.name;
},
getSex: function() {
return this.sex;
}
}
這里我們把函數Person稱為構造函數,也就是創建自定義對象的函數。可以看出,JavaScript通過構造函數和原型的方式模擬實現了類的功能。 
創建自定義對象(實例化類)的代碼: 
    var zhang = new Person("ZhangSan", "man");
    console.log(zhang.getName());  // "ZhangSan"
    var chun = new Person("ChunHua", "woman");
    console.log(chun.getName());  // "ChunHua"
    當代碼var zhang = new Person("ZhangSan", "man")執行時,其實內部做了如下幾件事情:
創建一個空白對象(new Object())。 拷貝Person.prototype中的屬性(鍵值對)到這個空對象中(我們前面提到,內部實現時不是拷貝而是一個隱藏的鏈接)。 將這個對象通過this關鍵字傳遞到構造函數中并執行構造函數。 將這個對象賦值給變量zhang。新聞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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