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javascript 動態添加樣式規則 W3C校檢
2024-05-06 14:12:12
供稿:網友
毫無疑問,基于表現與結構相分離的原則,直接導入一個新的樣式表是最好的選擇,但有些情況就行不通,如我們做一個能拖動的DIV,從設置樣式的角度看,就是把它絕對定位,以防影響原來的文檔流,然后一點點改變其top與left的值實現移動的效果。由于拖動是有時間概念的,一秒24幀,樣式表不可能面面俱到都把它們寫進去。因此動態生成樣式規則與快速修改樣式規則是非常有必要的,W3C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在DOM2.0中,擴充了不少接口。
退一步說,表現與結構相分離也不止導入樣式表這一條路。要知道,一共有三種樣式類型,外部樣式,內部樣式,與內聯樣式。
* 外部樣式,就是我們上面說的那個,寫在一個獨立的CSS文件中。
* 內部樣式,就是獨立寫在一個style標簽中,通常是放在head標簽中,我最后提供的函數生成的樣式就是內部樣式。
* 內聯樣式,就是寫在元素的style屬性中的樣式。
新添加的接口主要集中在外部樣式中——之所以說接口,因為相應的實現是由瀏覽器方提供的,像IE6那樣傲慢的家伙,從來無視它們的存在。
在W3C的模型中,type為"text/css"的link標簽與style標簽都是代表一個CSSStyleSheet對象,我們可以通過 document.styleSheets 獲得當前頁面中所有的CSSStyleSheet對象,不過這是一個集合,非單純的數組。每一個CSSStyleSheet對象擁有如下屬性,
* type:永遠返回“text/css”字符串。
* disabled:和input的disabled的作用相同,默認是false。
* href:返回URL,如果是style標簽為null。
* title:返回其title的值,title與普通元素的title無異,隨你寫什么。
* media:IE與火狐返回的東西并不一致,不太好說。media是用來規定它擁有的樣式規則對什么設備有效,默認是所有。
* ownerRule:返回一個只讀的CSSRule對象,如果樣式表是用@import引入的話。
* cssRules: 返回一個只讀的樣式規則對象(CSSStyleRule object)的集合。
樣式規則對象(CSSStyleRule object),是W3C為了對樣式進行更細致的設定而搞出來的,如下面這個東西就是對應一個樣式規則對象:
代碼如下:
button[type] {
padding:4px 10px 4px 7px;
line-height:17px;
}
樣式規則對象擁有如下幾個主要屬性:type,cssText,parentStyleSheet,parentRule。
type有點類似節點的nodeType,對樣式規則進行細分,它是用一個整數來表示其類型。具體情況如下
* 0: CSSRule.UNKNOWN_RULE
* 1: CSSRule.STYLE_RULE (定義一個CSSStyleRule對象)
* 2: CSSRule.CHARSET_RULE (定義一個CSSCharsetRule對象,用于設定當前樣式表的字符集,默認與當前網頁相同)
* 3: CSSRule.IMPORT_RULE (定義一個CSSImportRule對象,就是用@import引入其他的樣式表)
* 4: CSSRule.MEDIA_RULE (定義一個CSSMediaRule對象,用于設定此樣式是用于顯示器,打印機還是投影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