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函數就是被掰成兩部分儲存于對象,一是其函數名(鍵),一是函數體(值),那么函數中的this一般都指向函數所在的對象。但這是一般而已,在全局調用函數時,我們并沒有看到調用者,或者這時就是window。不過,函數聲明后,其實并沒有綁定到任何對象,因此我們可以用call apply這些方法設置調用者。
一個簡單的例子:
[script]
<script>
window.name = "window";
var run = function() {
alert("My name is " + this.name);
}
run();
</script>
[/html]
這里你不能說run是作為window的一個屬性而存在,但它的確是被window屬性調用了。實質上大多數暴露在最上層的東西都則window接管了。在它們需要調用時被拷貝到window這個對象上(不過在IE中window并不繼承對象),于是有了window['xxx']與window.xxx性能上的差異。這是內部實現,不深究了。
另一個例子,綁定到一個明確的對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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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顯然易見,this總是為它的調用者。但如果復雜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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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它是定義在object內部,盡管它是定義run函數內部,但它彈出的既不是object也不是run,因為它既不是object的屬性也不是run的屬性。它松散在存在于run的作用域用,不能被前兩者調用,就只有被window拯救。window等原生對象浸透于在所有腳本的內部,無孔不入,只要哪里需要到它做貢獻的地方,它都義不容辭。但通常我們不需要它來幫倒忙,這就需要奠出call與apply兩大利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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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與apply的區別在于第一個參數以后的參數的形式,call是一個個,aplly則都放到一個數組上,在參數不明確的情況,我們可以借助arguments與Array.slice輕松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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