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都知道,jQuery事件觸發時有2種機制,一種是事件委托,另一種是事件冒泡(IE情況暫時不考慮)。拿click事件做例子,先附上一段代碼:
html:
<body>
<div id="box">
<p id="btn">我是按鈕</p>
</div>
</body>
style:
.hid{
display:none;
}
scr $(‘#btn’).toggleClass(‘hid’);
})
$('#btn').click(function(){
alert('btn');
})
這段代碼的本意是,當我點擊#btn的時候,我要alert出來“btn”字符串,而當我點擊#box的時候,我要把#btn隱藏,但是,在實際執行的時候,當我點擊btn的時候,他是會先執行btn的事件,繼而執行box的事件,也就是先alert,再隱藏。與我們所想有所出入,那到底要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這里就要想到事件冒泡這個機制,因為當我點擊btn的時候,事件會向上冒泡到父元素,直至document對象。
1.7(沒記錯的話)之后的jQuery版本,提供了.on()事件,用來處理綁定元素的事件,這里我們可以用.on()事件,以及stop e.stopPropagation();
alert(‘btn’);
})
$('#box').click(function(){
$(‘#btn’).toggleClass(‘hid’);
})
這里我先用on綁定了#btn的事件,使得在點擊到btn按鈕的時候,alert('btn'),但是因為我 e.stopPropagation()阻止了事件冒泡,因此,就不會觸發toggleClas事件;而此時我點擊#box的時候,就是正常的toggleClass事件被觸發;
這里補充一點:.on()方法事件只會針對事件觸發前就已經存在的元素上,如果是在on事件之后新增的元素,是沒辦法綁定到事件的,那么這個時候,通過事件委托也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將事件委托綁定到包含的元素上。
這里思考了一下,如果不用.on()該怎么解決,類似于原生js中,用addEventListener監聽點擊的target,代碼也不復雜:
$(’#box‘).click(function(e) {
if (e.target == this) {
$(‘#btn’).toggleClass(‘hid’);
}
})
$(‘#btn’).click(function() {
alert(‘btn’);
})
這樣子,就能達到阻止事件冒泡的樣子了。
當然,事件冒泡也并非都是副作用,就是我們要講的另一種,那就是事件委托,事件委托就是建立在事件冒泡的基礎上的,比如上面那個例子,你可以假設#btn和#box之間有很多元素,當我想要點擊最里層的#btn的時候,想要觸發他對應的事件,那么,就可以通過點擊它的外圍元素,然后判斷點擊的是否是目標元素,也就是btn,如果是,那么觸發btn的事件,其實就是上面.on()的這個例子,可以改寫成:
$('body').on('click','#btn',function(e){
alert(‘btn’);
})
把btn的事件委托給點擊body來處理。
最后再仔細的分析一下,其實事件委托和事件冒泡,從邏輯上來思考無非就是2個相反的方向在執行。事件委托其實就是事件捕獲過程,可以看成是從外到內捕獲的過程;而事件冒泡就是從里到外冒泡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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