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Google聯合Yahoo! MSN和主要Blog服務提供商:推出一個新的搜索引擎收錄服務標準,超鏈的rel="nofollow"屬性。rel="nofollow"機制的推出相當于給所有的內容發布者提供了一種免疫機制,即使收到SPAMMER的垃圾轟炸,由于SPAMMER從這些反相鏈接中得不到任何搜索引擎排名的好處,同事也免于搜索引擎懲罰這些垃圾網站的時候,也避免自身網站作為“幫兇”而收到懲罰。
關鍵字:nofollow
正文:
Google聯合Yahoo! MSN和主要Blog服務提供商:推出一個新的搜索引擎收錄服務標準,超鏈的rel="nofollow"屬性。
nofollow定義和robots.txt中的nofollow類似:原來的:foo如果加入nofollow屬性foo 搜索引擎的蜘蛛程序將不再跟蹤這個URL繼續爬取,而對應的鏈接,在排名計算是也不會計算入目標網站的權重。
這個協議的意義在于:如果以前網站內容的發布者只能通過robots.txt進行頁面級的內容收錄控制的話,鏈接的nofollow屬性更進一步,達到精確到頁面內超鏈級別的索引收錄控制:在一個頁面中,哪些鏈接是頁面發布者自主控制的,可以被搜索引擎收錄的,哪些鏈接是發布者無法預期和控制,需要告訴搜索引擎spider不要進行收錄。
rel="nofollow"機制的推出相當于給所有的內容發布者提供了一種免疫機制,即使收到SPAMMER的垃圾轟炸,由于SPAMMER從這些反相鏈接中得不到任何搜索引擎排名的好處,同事也免于搜索引擎懲罰這些垃圾網站的時候,也避免自身網站作為“幫兇”而收到懲罰。
nofollow標準的出臺,作為互聯網內容的生產者的blogger和搜索引擎服務商之間的協作更進一步:Google使得Blog/WIKI這種更適合索引的發布形式迅速普及開來,而作為在搜索引擎中有很大影響力的blog和其他內容服務商,則要開始對自己每一個對外鏈接負責,防止被spammer用于傳播反相鏈接病毒。
附錄:
“rel=nofollow”和“不會照你的相機”(http://www.may26.net/001438.html)
Google在前段時間整出了一個聽起來十分有趣的超鏈接屬性,叫做“rel=nofollow”,企圖以此應對洪水猛獸一般的blog垃圾留言。按照他們的邏輯,只要維護人員在鏈接中加入此屬性,那么Google就會視而不見,從而阻止某些網站通過在他人的blog中留下大量的鏈接來提高自己在搜索引擎中的結果排名。
那時候我正忙著準備期末考試,也就沒有理會這項在中文blog圈內引發了大規模討論的創舉。
不過前些天我又在數字部落上看到了一則來自CNET的新聞,說的是惠普(HP)公司旗下的工程師們申請注冊了編號為20040202382的新專利,可以通過照相機內部安裝的“禁止器”和被攝者手里的“發送器”來阻止日益泛濫的偷拍活動。這令我不由自主而且迫不及待地將兩樣看起來不太搭界的發明創造聯系了起來。
不知道各位還記不記得《呂氏春秋》中那段“掩耳盜鈴”的寓言: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鐘況然有音??秩寺勚鴬Z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
最后一句話用白話文翻譯過來就是:“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糊涂了?!毕嘈胚@個類比用在Google身上再合適不過。
Google曾經做過很多很聰明很賺錢的事情,而且他現在也確實坐在搜索引擎老大的位子上。但如果以此假設全世界網民們(垃圾留言的發送者也算作是“網民”)都以自己為中心運轉,把自家提供的搜索結果作為一切網絡個體的行為規范,Google則未免顯得有些過于“一根筋”。
我想本站九成以上的訪客都必須面對或曾經面對過那些令人殺心頓起的垃圾郵件。那么,這些E-mail中的鏈接可以讓網站從Google那里獲得什么收益(比如說pagerank的提高)么?答案很顯然是否定的。
垃圾郵件制造者的根本目的,只是想讓別人看到并點擊那個網址而已。于是,Google這個頗具善意而且充滿煽動性的“PReventing comment spam”行為充其量只是在為自己的公益形象添磚加瓦。
同樣,垃圾留言的投放者并不會因為nofollow而停手,blogger們也不會就此擺脫頻繁更新blacklist的苦惱,一個道義上的號召起不到足夠的作用。
正如惠普公司的代表所言,他們并不準備在當前將這項技術投入商用。畢竟此標準需要在得到數碼廠商(包括相機、手機、商務通等等等等)的廣泛采納或者被政府授權強制執行之后,才可能具備商業化的實際意義。如果有任何一臺數碼相機中沒有被植入那個所謂的“禁止器”,則一切由此衍生的所謂防偷拍措施都無從談起。而且即便美國政府答應了惠普的建議,日本韓國中國的政府呢?傳統膠片相機廠商呢?
就像價格同盟一樣,只要有任何個體松動,整個集體就面臨垮臺的風險。
在Blog托管商和相機制造商同樣浩如煙海的時代,Google和HP推行的這兩項技術,不要說形成整齊劃一的同盟,就連半數的同業都不一定爭取得到,而且還要面臨被制約對象在技術上的熟視無睹,他們的新計劃怎么可能有一絲一毫的可行性?
P.S. 就在我寫這篇日志的同時,blog上出現了一個月來的首例垃圾留言。建議各位blogger盡快將“bocigalingus”設置為過濾詞匯。什么nofollow,趁早一邊涼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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