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完 Linux 系統中目錄結構之后,讀者一定想知道如何為文件或目錄命名。我們知道,在 Linux 系統中,一切都是文件,既然是文件,就必須要有文件名。同其他系統相比,Linux 操作系統對文件或目錄命名的要求相對比較寬松。
Linux 系統中,文件和目錄的命名規則如下:除了字符“/”之外,所有的字符都可以使用,但是要注意,在目錄名或文件名中,使用某些特殊字符并不是明智之舉。例如,在命名時應避免使用 <、>、?、* 和非打印字符等。如果一個文件名中包含了特殊字符,例如空格,那么在訪問這個文件時就需要使用引號將文件名括起來。
目錄名或文件名的長度不能超過 255 個字符。目錄名或文件名是區分大小寫的。如 DOG、dog、Dog 和 DOg ,是互不相同的目錄名或文件名,但使用字符大小寫來區分不同的文件或目錄,也是不明智的。與 Windows 操作系統不同,文件的擴展名對 Linux 操作系統沒有特殊的含義,換句話說,Linux 系統并不以文件的擴展名開分區文件類型。例如,dog.exe 只是一個文件,其擴展名 .exe 并不代表此文件就一定是可執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