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團隊發布公告稱,自2015年2月3日公布《微信公眾平臺關于抄襲行為處罰規則的公示》以來,微信公眾平臺累計刪除抄襲侵權內容32000余篇,處罰公眾帳號497個。

同時,因有公眾帳號存在濫用原創聲明功能和非舉報內容的權利人但確認舉報他人抄襲的現象,微信平臺已永久收回29個公眾帳號的原創聲明功能使用權限,并對14個不是舉報內容的權利人但確認舉報他人抄襲的公眾帳號進行封號處罰。
微信團隊稱,原創特指自己寫的、獨立完成創作的作品。歪曲、篡改他人創作或者抄襲、剽竊他人創作而產生的作品,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他人已有創作而產生的作品均不能說是原創。
以下情形不得做原創聲明:抄襲的文章;文章主要篇幅為諸如“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時事新聞、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公共內容;大篇幅引用他人內容或文章主要內容為他人作品,如書摘、文摘、報摘等;營銷性質的內容;對非獨家代理的文章聲明原創等。
用戶發現抄襲行為均可進行舉報,但是用戶發起舉報時,需舉證被抄襲的公眾號文章,微信公眾平臺會給舉證的被抄襲公眾號發送確認通知。
抄襲曾被認為是微信公眾平臺的一大“殺手”。此舉被認為是騰訊方面繼發布抄襲行為處罰規則以來,再次明確向抄襲“亮劍”的重要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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