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現象:
手機退換機應該如何處理?
解決方案: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修理、換貨、退貨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請攜帶產品、購機發票和三包憑證送修就近服務站檢測判斷)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接口卡等移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本規定《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還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 主機 |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
| 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 |
|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 | |
| 無振鈴 | |
| 撥號錯誤 | |
| 非正常關機 | |
| SIM卡接觸不良 | |
| 按鍵控制失效 | |
|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 |
|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 |
| 充電器 |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
| 電池 | 充電后產品仍不能正常工作 |
| 移動終端卡 | 不能正常工作 |
| 外接有線耳機 | 不能正常送收話 |
| 數據接口卡 | 不能正常工作 |
| 注:網絡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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