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多
ITU-TFGipTV于2006年7月10至14在日內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議收到了102篇文稿,全球的150多名專家參加了會議。
中國代表團此次共提交了35篇文稿,超過了全部文稿的1/3,文稿數量為參會各國和企業之最。來自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中國電信、中國網通、華為、中興、上海貝爾、清華大學、浙江大學等單位的20名中國代表參加了會議。
在此之前,ITU-T于2006年4月4日到5日在日內瓦舉行了有120余人參加的全球開放式IPTV標準咨詢會。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后,決定成立IPTV焦點組(FGIPTV),每3個月舉行一次會議,以發起、協調和統一全球的IPTV標準化活動。研究包括ITU-T之外的其他標準化組織和論壇等正在進行的IPTV標準化活動,以及在NON框架中融入IPTV的問題。
由于IPTV的產業鏈需要多方的參與,不僅僅局限于電信領域,因此FGIPTV的參會成員與其他研究組或焦點組不同,即其不僅向全球所有的ITU-T成員國、部門成員和協會開放,同時也向任何ITU-T會員國的個人和企業開放,包括各種國際性、地區性和國家組織。同時ITU-T的FGIPTV的所有文件都是開放的,所有人都可以免費下載,而不需要輸入密碼。
通過5天的討論,此次會議主要取得了如下的成果:
●確定了組織架構;
●給出了IPTV的初步定義;
●形成了13份輸出文件。
下面對會議情況進行較具體地介紹。
1、FGIPTV的組織架構
FGIPTV的職責是協調和促進全球各標準化組織、論壇、協會以及ITU-T相關研究組的IPTV標準化活動。FGIPTV首選需要進行的工作包括:
●IPTV的定義:明確IPTV的業務場景、驅動力以及與其他業務和網絡的關系,確定IPTV的業務需求與框架;
●現有IPTV標準和正在進行的標準的審閱和存在的GAP的分析,明確ITU-T希望促進的相關組織的活動;
●協調現有的標準化工作,開發必要的新標準;
●推進現有不同系統之間的互操作性。
根據IPTV標準工作所涉及的范圍,FGIPTV確定了6個工作組,分別是:
a.WG1:架構與需求;
b.WG2:QoS與性能方面;
c.WG3:業務安全與內容保護;
d.WG4:IPTV網絡控制;
e.WG5:端系統與互操作性方面;
f.WG6:中間件、應用和內容平臺。
在確定6個工作組的同時,也明確了各個工作組的報告人,原則上每個工作組3個報告人,共同主持會議。我國共有三名企業代表擔當了報告人,分別是:
●中國電信的陳琰:擔當EndSystemsandInterOperability aspects工作組的報告人;
●華為公司的顧問PaulCOVERDALE:擔當QoSandPerformance Aspects的報告人;
●中興公司的王東:擔當ServiceSecurityandContents PRotection的報告人。
他們的擔任將對我國IPTV相關領域的國際標準化工作和國際化人才的培養具有較好的促進作用。
6個工作組和相關的報告人見表1。
表1

明確了工作組和相關報告人之后,各個工作組就分別進行討論,討論的內容包括本工作組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范圍、所收到的文稿和其他標準化組織發送過來的聯絡函、本工作組希望輸出的文件、輸出文件的提綱和相關內容以及livinglist等。各工作組的具體進展如下:
1)需求與架構工作組(WG1)
需求和架構工作組負責IPTV的業務場景、需求和架構的研究工作。本次會議的主要成績是形成了Termsofreference(TOR),討論了業務場景、需求和架構的初步文檔。
WG1的TOR為:
●從現存的IPTV業務、所部署的方案以及相關業務的互通性需求來明確用戶場景、需求和架構;
●新的用戶場景和業務定義;
●在用戶場景和現有標準間做GAP分析;
●從NGN和/或其它相關業務明確需求;
●定義IPTV框架;
●IPTV業務的定義和需求;
●能夠逐步演進的IPTV網絡和業務架構。
2)服務質量與性能方面工作組(WG2)
服務質量與性能方面工作組(WG2)主要進行IPTV的QoS和性能方面的研究,本次會議決定了WG2的研究內容和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端用戶性能設計,要考慮殘障人用戶的需求,以及音頻、視頻質量和控制功能;
b.內容編碼的性能;
c.網絡傳輸和QoS機制;
d.單播和組播性能;
e.信令性能;
f.QOS/QOE監測方法;
g.流量治理,如進入、控制、授權等;
h.減少傳輸錯誤帶來的影響,如包丟失等;
i.可靠業務傳送和網絡運行。
本次WG2工作組會議最終決定開始研究如下4個項目:
a.IPTV的質量體驗需求;
b.IPTV的流量治理;
c.IPTV應用層可靠性方案;
d.IPTV的性能監測。
3)業務安全與內容保護工作組(WG3)
業務安全與內容保護工作組負責IPTV業務安全和內容保護,主要涉及內容、業務、網絡、終端和用戶安全威脅分析、安全需求、安全體系架構和安全機制的研究。
4)網絡控制方面工作組(WG4)
WG4工作組主要研究IPTV中與網絡控制相關的內容。本次會議所取得的成果包括:
●更改了工作組的名稱:由于工作組原來的名稱“Networkandcontrol”會引起歧義,非凡是與WG1的架構方面,經過與其他工作組和治理層的協商,會議一致同意WG4的工作將關注在IPTV的網絡控制方面,因而將該工作組的名稱改為了“IPTVNetwork Control Aspects”;
●明確TOR:本次會議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清楚地定義WG4的termsofreference(TOR)如下;
—命名、編址和標識方面;
—控制和信令機制;
—內容分發方面;
—家庭網絡、接入網絡和核心網絡方面;
●其它相關的問題;
—接入網和核心網支持組播的各種場景;
—UNI、NNI和SNI的各種信令接口;
—組播VPN,包括組播組治理;
—在不同環境下組播互通問題;
—QoS/QoE的控制信令。
5)端系統與互操作性方面工作組(WG5)
WG5主要研究IPTV用戶側系統、終端、家庭網絡及互操作性需求,其工作范圍包括:
●實施場景和應用相關的;
●終端相關的;
●遠程治理相關的。
6)中間件、應用和內容平臺工作組(WG6)
第6組主要將輸入文檔進行了歸納和整理,確定了中間件、應用和內容平臺作為該小組的研究內容。
2、IPTV的定義
IPTV在國際上有多個定義,不同的標準化組織、不同的運營商、不同的設備制造商、不同的內容提供商等都有自己的定義,而ITU-T作為全球化的標準化組織,需要給出一個全球范圍內認可的統一的定義。
因此此次會議的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來確定IPTV的定義,由于參會專家來自多個領域,因此大家的視角和考慮問題的方式都不太相同,共召開了4次會議對IPTV的定義進行討論,初步達成了共識,形成了一個初步的定義,此定義還需要在下次會議上繼續進行討論,希望能夠在下次會議上確定下來。此定義將用于指導FGIPTV后續的工作,包括業務范圍、網絡要求等等。
本次會議對IPTV的定義如下:
IPTVisdefinedas multimedia services sUCh as television/video/audio/text/graphics/data delivered over IP based networks managed to provide the required level of QoS/QoE,security,interactivity and reliability.
KeyfeaturesofIPTV:
—SupportablebyNGN
—Bi-directionalnetworks
—RealtimeandNon-real time service delivery
以上的定義包含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IPTV是一種多媒體的業務
電視、視頻、語音、文本、圖像、數據等業務都是IPTV的一種表現形式。
2)IPTV承載在IP網絡上
此IP網絡是一個可治理的網絡,能夠提供所需要的服務質量、質量體驗、安全性、可交互性和可靠性等級。
3)IPTV能夠利用NGN網絡提供
IPTV業務可以利用現有的系統提供,也可以利用NGN網絡來提供。
4)IPTV是一個雙向的網絡
5)IPTV能夠提供實時和非實時的業務
3、輸出文件—workingdocuments
通過5天的討論,每個工作組都至少輸出了一份工作文件(workingdocuments),由于此次會議是第一次會議,收到的文稿很多,因此很難在一次會議上對相關問題研究清楚,但每個工作組對本研究領域需要制定哪些相關的建議有了一個初步的考慮。根據電聯的規定,focusgroup是不能夠輸出建議的,因此FGIPTV將這些輸出文件(就是將來相關建議的草案)稱作working documents,將來FG IPTV工作結束之后,會將相關的working documents輸入到相關的研究組(study group)。
此次會議共輸出了13份workingdocuments,見表2。
表2

在所有這些輸出文件當中,討論最多和最激烈的是兩份文件:需求(requirement)和架構(architecture)。
由于此次會議針對這兩個問題的文稿最多,有50多篇,因此這兩個方面的內容是分開進行討論的,并且都是天天開會,包括晚上。
3.1需求文件
需求文件當中包含了如下的需求,當然這些需求都是初步的,需要后續的會議不斷地完善和補充:
1)對體系架構和業務的需求
●殘疾人和具有非凡需要的人的接入需求;
●NGN和非NGN架構下的功能需求:用戶導航、內容分發和提供、內容治理、業務治理和安全;
●應支持在異構網絡上提供IPTV;
●IPTV應能夠支持不同的終端設備;
●IPTV應能夠向移動終端提供同類的IPTV業務;
●用戶的需求:
—IPTV應能夠向用戶提供視頻語音內容的交互式體驗;
—IPTV應能夠提供長期穩定的QoS;
—用戶的交互式操作應簡單輕易;
—IPTV系統應能夠保證用戶私密性的安全;
●對網絡提供者的需求:
—網絡應具備高可用性和高可靠性;
—網絡應可治理可控制;
—網絡應能夠提供用戶業務所需的服務質量;
●對業務提供者的需求:
—系統應能夠治理各類業務從而保證所有的業務能夠正常地運行;
—系統應能夠提供完整的用戶治理功能,例如開戶或銷戶等;
—系統應能夠提供防業務濫用的功能;
●應能夠提供數字/模擬電視信號轉換的功能;
●應不排除P2P的機制。
2)對QoS和性能的要求
●應能夠提供很好的服務質量。
3)對業務安全和內容保護的需求
●在IP接入網絡要具備安全的能力;
●能夠保證端到端的安全性(端到端需要定義);
●應提供內容的安全機制;
●應提供業務的安全機制。
4)對網絡控制的需求
●應支持組播和單播以及交互性控制;
●應支持數據的可靠傳送;
●應提供網絡的透明性,不排除不同網絡間的業務連續性;
●應提供IPTV的P2P業務的體系架構要求;
●應提供IPTV業務的分發和傳送;
●IPTV應提供治理能力;
●應支持交互控制的傳送機制;
●應支持雙向傳送以提供交互控制。
5)終端系統和互操作的需求
●應提供設備的透明性和互操作性;
●答應用戶連接到多個業務提供者;
●應提供終端治理要求。
6)對中間件、應用和內容平臺的要求
●在業務的對話期間提供客戶端和服務器的協商機制;
●為IPTV業務提供中間件的透明性。
3.2體系架構文件
關于體系架構的內容是此次會議討論最為激烈的,也是最難達成一致意見的,因此雖然在會議當中組成了兩個adhocgroup,仍然沒有能夠對體系架構、參考模型等達成一致,最后只好在輸出文件當中畫了一張反映價值鏈的圖,但是大家都認為此圖對于體系架構來講沒有什么意義,體系架構應該是網絡和功能體系架構,以及各個功能實體和功能實體之間的關系。
在體系架構的livinglist當中,列出了這兩個adhocgroup的討論結果,對于未來的工作會有一定的借鑒意義。里面有兩張圖分別代表了網絡和功能體系架構,見圖1和圖2,其中圖2來自中國代表團的文稿。對于圖1,與會代表認為不夠全面,還有一些需要增加和完善的地方;對于圖2,大家認為各個子功能塊之間的連線及各個子功能塊之間的關系沒有交代清楚。

圖1

圖2
另外一個爭論的比較激烈的就是利用NGN體系架構中的IMS來提供IPTV業務的方式,中國和韓國都提了文稿,但是有一些企業的代表不太贊成此種方式,所以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最后在會議報告當中明確在體系架構的文件中應有一章“IPTV與NGN的關系”,在此章中對相關內容進行研究。
4、未來的工作
由于此次會議僅是第一次會議,涉及的內容很多,包括治理、工作方式和技術討論,包括consensus到什么程度的應該放入workingdocuments當中,consensus到什么程度應該放入到livinglist當中等等這些治理的問題都在會議前沒有規定。同時還有一些已經有既有方案的企業,不希望ITU-TFG IPTV的研究速度太快,因此在會議上也多次努力延遲會議的進展。在這樣的情況下,第一次會議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還是很不錯的,也是很不輕易的。
根據第一次會議的情況,目前已經制定了“IPTVworkingprocedure”,對FGIPTV的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都進行了規定,此工作流程將對未來的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從而使得以后的會議能夠集中精力討論技術內容。
FGIPTV計劃每3個月開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將于2006年10月16至20日在韓國的釜山召開,會期一周,并在此之前的10月12至13日在韓國首爾舉辦一個IPTV的研討會。第三次會議將在明年的1月份舉行,具體的時間和地點待定。
由于第一次會議已經對IPTV的定義、各個領域的重點研究內容和相關的輸出文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因此后續文稿的提交會更加有針對性。從第一次會議的文稿情況來看,中日韓的文稿數占了絕大部分,歐美的文稿很少,這一方面是因為歐美有其自己的區域性標準化組織在研究,另一方面他們也是來觀望ITU-TFGIPTV的工作進展情況,隨著ITU-TFG IPTV工作的不斷進展,相信歐美也會逐步將他們的想法和解決方案貢獻出來。
我國已經對IPTV進行了一段時間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階段性的成果,因此相信我國在IPTV的國際標準化工作中會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貢獻我們的研究成果。通過第一次會議我們已經感覺到我們在IPTV領域的研究已經和國際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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