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相連城市組建同頻尋呼的間隔距離
2019-11-03 09:50:53
供稿:網友
地理相連城市組建同頻尋呼的間隔距離 隨著我國電信事業的不斷深化改革和發展,許多尋呼臺為求生存發展,都在積極擴大大尋呼服務覆蓋區范圍,即在本地網基礎上加大投入建設區域網,期望在多基站范圍內達到滿意的尋呼效果,以此來吸引和增加更多的用戶。眾所周知,在一個尋呼臺的基本用戶中,絕大多數種用戶都在該臺所在城市的相關區域使用無線尋呼,在跨省和全國范圍內活動的用戶只是少數。具有全國聯網功能的尋呼在宣傳和競爭方面是一種優勢,但在發展用戶方面卻不是決定性的因素。 正因為許多尋呼臺都在加快建設本地尋呼網(一個長途電話區號地區)和區域尋呼網(兩個以上長途電話區號地區),當地理相連城市不同尋呼臺組建同頻尋呼網時,同頻道干擾和最小間隔距離問題就隨之產生了。 頻道干擾實例 今年五、六月間,民航廣漢尋呼臺有許多用戶反映在廣漢收不到尋呼信息、漏呼和誤碼現象相當嚴重。在基本服務區1-3公里以內甚至有一片盲區根本收不到尋呼信息。尋呼臺組織人員和設備對主機系統和基站網絡進行了各種方式的檢查和測試。后采用頻譜儀檢測發現在本臺尋呼信號下有一個同頻信號,該同頻信號強度竟達有用信號的強度的1/2。 跟蹤收索后,很快發現在離廣漢電臺中心基站10公里處(成都市青白江區)有一個民航雙流尋呼臺的外圍基站。關閉該基站后,廣漢臺的干擾現象立即消失,尋呼服務恢復正常,由于該基站距離廣漢臺中心基站只有10公里,所以造成了對廣漢尋呼臺的嚴重干擾和危及生存的影響。 既然同頻干擾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危害,當兩個地理相連的城市新建同頻尋呼臺,或組建、擴建同頻尋呼網時,就會產生同頻干擾問題。即同頻道干擾保護距離是一個需要認真關注,必須加以重視的問題。 同頻道干擾保護距離 根據國際無線電咨詢委員會CCIR358-5報道“移動業務所需要的防護比和最小場強”、CCIR319-d報告“25和1000MHz間陸地移動業務的設備特性和頻道指配的管理原則”,CCIR740-2報告“在衰落和陰影同時發生而有用信號和單一的干擾信號不相關時的同頻道干擾概率”,以及CCIR567-1報告提供的傳播特性資料: 同頻過干擾保護距離取決于同頻道干擾保護比(D/U),同頻道干擾地點概率(Pi)、無線電波傳播的衰減特性及場強隨位置變化的標準偏差(oL)、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F)。 1、同頻道干擾保護比(D/U) 在同頻道干擾示意圖中,設基站A在服務半徑為r的邊緣P點的有用信號為D,基站B在P點的無用信號為U。在靜態條件下,同頻道干擾保護比,即有用信號接收動車D與無用信號接收功率U之比(D/U)≥12dB。干擾最嚴重的位置在P點。 2、同頻道干擾地點概率(pi) 無用信號對有用信號干擾的地點概率一般取0.1。 3、無織電波傳播的衰減特性及場強隨位置宣化的標準偏差(ol) 4、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F) 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用兩城市中心距離d與服務半徑r的比值F=d/r表示。根據不同的ol值求得的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如下表: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用兩城市中心里商d與服務半徑r的一般地;在無線電尋呼網的規劃和工程設計中,F的取值應留有余量,例如當oL取6dB時,F可按6考慮。 根據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老基本服務區半徑為10公里,當同行業間地理相連城市組建同頻尋呼網時,相鄰兩基站的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即最小的間隔距離為(僅供參考): 推平坦地區d= F×r= 5.62×10=56.6(公里) 郊區及農村d=F×r=6.47×10=64.7(公里) 不規則地形(不小于)d=F×r=7.53×10=75.3(公里) 這意味著兩城市中心的間隔必須大于上述距離才能免除同頻干擾。若考慮兩相鄰基站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地理隔離帶,上述最小間隔距離還應酌留余量。 應用舉例 根據前面的事例分析,民航廣漢尋呼臺與雙流尋呼臺的空距為60公里,若廣漢的月B務半徑r=10公里,當oL取6dB時,則有 F=d/r=60/10=6 F=6的結果符合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F=5.62的最低標準,這說明兩個尋呼臺之間的60公里空距已是最小的間隔距離了,在兩城市之間顯然不能再建任何同頻基站。 (若期望服務半徑為r=15公里,則F=d/r=60/15=4。不能滿足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的基本要求)。 當民航雙流尋呼臺在成都青白江建外圍基站時,F=d/r=10/10=1 F=1的結果遠遠低于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系數的最低標準,當然就會出現前述民航廣漢尋呼臺受嚴重干擾的后果。 綜上所述,在小于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的兩城市之間,根本不宜組建各自獨立的同頻尋呼臺。在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內,也不能組建任何一方的同頻基站,不考慮同頻道復用保護距離,在地理相連城市間只按行政區劃組建同頻尋呼網的做法,必然會導致出現無線電尋呼干擾中最為有害的干擾——同頻干擾,導致危及一方或雙方尋呼臺生存的嚴重后果。 當同行業間地理相連城市組建各自獨立的同頻尋呼網,又不能滿足最小間隔距離的要求時,應采用資源共享,效益分攤,雙方共同發展的同頻聯網同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