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最簡單的程序中,大多數對象都有一個標識,一個重要的商業應用對象,例如一個Customer或者一個SKU,有一個或者更多的屬性---id,name,email地址,這樣可以把它從同一個類的其他實例區分開來。此外,對象有一個恒定的標識:它是貫穿于整個應用程序的一個唯一的標識,對于程序員來說,”customer A”在任何地方就是”customer A”,并且只要你的程序在持續運行時"customer A"仍然是"customer A"。 但是一個對象不需要有一個標識。有些對象僅僅是為了描述其他對象的屬性。
例如:通常用一個對象描述一個日期、一個數字或者貨幣。日期、整數或美元的類定義是都是便于使用的、快捷、便于封裝的,并且方便進行拷貝,相互比較,甚至是創建。
從表面上看,這些描述簡單的對象很容易被執行:它們的語句非常少,在構造類時無論是應用于Customer還是SKU都沒有什么不同。這個想法似乎是正確的,但是所謂的"似乎正確"很容易產生一些bug。
請看下面的代碼,這是一個關于以美元給員工發放工資的對象的定義和執行操作。多數情況下,它的運行是沒有問題的。(這個類被命名為BadDollar,因為它還存在著bug)。考慮一下,看你是否能發現它的bug。
| // PHP5 class Work { function testBadDollarWorking() { |
那么, bug是什么呢?如果不能上面的代碼例子中直觀地發現問題,這里有個提示:雇員對象$p1和對象$p2使用著同一個BadDollar對象實例。
首先,類Work和類Person的實例已經創建。那么,假設每一個雇員最初有一個空的電子錢包,雇員的電子錢包Person:wallet是通過Work::payDay()函數返回的對象資源變量賦值的,所以被設定為一個BadDollar類的對象實例。
還記得PHP5的對象賦值處理方式嗎?因為PHP5的對象賦值的處理方式,所以$job::salary,、$p1::wallet和$p2::wallet這三個看上去不同的對象實例雖然使用著不同的“標識符”,但是事實上,它們全部都指定到同一個對象實例。
因此,接下來的發放工資的操作(PayDay表示發放工資的日子,這里表示發放工資的動作),使用$job->payDay()本來僅僅是想增加$P1的工資,卻出乎意料地次給$P2也發放了。并且,這個動作還改變了工作的基本工資的額度。因此,最后兩個值的檢測報錯。
| Value Object PHP5 Unit Test 1) Equal expectation fails because [Integer: 200] differs from [Float: 400] by 200 in testBadDollarWorking in ValueObjTestCase 2) Equal expectation fails because [Integer: 200] differs from [Float: 400] by 200 in testBadDollarWorking in ValueObjTestCase FAILU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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