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紐約時報》報道稱,Apple Watch并沒有采用蘋果傳統的命名方式,蘋果沒有采用業界普遍預期的“iWatch”命名這款產品。以“i”為前綴的命名方式可能將成為歷史。雖然不是此前眾人所猜測的名稱“iWatch”,但域名applewatch.com也早被注冊了。

16年來,蘋果多以“i”前綴命名革命性產品,例如iMac和iPad。Apple Watch將終結這種傳統的命名方式。
早在蘋果發布產品之前,各大媒體和科技評論者就已經鋪天蓋地地使用“iWatch”這個名稱。但是,蘋果并沒有將新款可穿戴產品命名為“iWatch”。
知名蘋果新聞記者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便發布推文表示:“i命名方式,安息吧。”可見,傳統的蘋果產品命名方式可能將成為歷史。
蘋果究竟為何如此呢?種種跡象表明,如果蘋果以“iWatch”命名可穿戴產品,那么蘋果將面臨商標糾紛。
今年5月,全球最大的手表制造商斯沃琪(Swatch)CEO尼克·哈耶克(Nick Hayek )表示,斯沃琪已經在部分國家注冊了“iWatch”商標。斯沃琪已經通知相關國家當局,蘋果的“iWatch”名稱會對iSwatch品牌構成影響。iSwatch是斯沃琪旗下的數顯式手表。
早些時候,蘋果對“iWatch”品牌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公司在日本、韓國和其他國家申請“iWatch”商標。事實上,蘋果曾經脫離過“i”前綴命名方式。整個MacBook產品線均未以“i”前綴命名。
2006年,喬布斯宣布電視機頂盒產品,如今這款產品稱作“Apple TV”。當時,喬布斯表示蘋果稱此設備為“iTV”。次年,這款產品正式上市,但蘋果悄然將它更名為“Apple TV”,蘋果并沒有解釋更名的原因。
近年來,業界傳言蘋果將推出一款全新的電視產品,媒體和華爾街分析師便再次提起“iTV”。2010年,英國電視臺ITV的一位高管表示,公司反對蘋果任何企圖使用“iTV”品牌的行為。
但是,蘋果一直不羞于卷入與其他大公司的產品名稱糾紛。2007年,蘋果正式發布iPhone。不久,思科起訴蘋果商標侵權,稱自己早在2000年便擁有iPhone商標。當時,蘋果發言人聲稱這場官司很“愚蠢”。大約一個月后,雙方通過秘密條款解決了爭端。
1998年,蘋果首次以“i”前綴命名產品。當時,剛剛回到公司的喬布斯便推出iMac,這款糖果色電腦重振了蘋果的產品實力。在發布會上,喬布斯向狂熱的觀眾表示,iMac中的“i”代表很多東西,包括internet(網絡),individual(個人),instruct(指令),inform(信息)和inspire(靈感)。
前蘋果廣告創意總監肯·西格爾(Ken Segall)曾經參與iMac名稱甄選工作。西格爾在個人網站上表示,這個名稱意義廣泛,這是它受青睞的部分原因。
西格爾寫道:“這個名稱顯得可愛。它具有個性,簡單,可以演化為新的產品名稱。有了這些好的開端,iMac輕松取得了成功。”
十多年來,蘋果已經用這種方式命名多款產品,例如iTunes,iWork,iPhone和iCloud。擔任蘋果臨時CEO期間,媒體和分析師還給喬布斯取名為“iCEO”,喬布斯曾表示自己喜歡這個稱呼。
最終,喬布斯丟棄了“臨時”頭銜,正式成為蘋果公司CEO。隨著Apple Watch的出現,蘋果再一次丟棄了“i”字母。
以上就是關于蘋果手表Apple Watch的最新消息,希望能幫到大家,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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